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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3年海淀区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报告的通知


  (三)依法开展行政复议、听证、审核等工作,促进行政执法水平提高。

  区政府履行复议职能是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区政府全年接待复议咨询90起,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9起,其中旧存2起,新收17起。19起案件已全部结案,其中维持16起,驳回3起。

  去年复议案件最大特点是案件性质多样化,复议案件种类明显增多,如申请人因政府部门不予办理护照手续而申请复议案,申请人认为某街道办事处侵犯其民主权利申请复议案等,均属我区第一次受理的复议案件类型。这些案件体现了公民民主法律意识的不断提高,也对我区依法行政工作提出更高要求。虽然绝大多数复议案件的审理结果,行政行为得到维持,但有些案件也暴露出我们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已引起了我们高度重视,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以思考,完善相关配套制度。

  审核工作继续得到重视,去年区政府共审核规范性文件21件,提出审核意见23条。区政府依法审批区城管监察大队报送的拆除违法建设案5起,办理城市房屋拆迁裁决强制执行审批案件2起,完成市政府交办法规、规章讨论稿征求意见18件,提出修改意见建议71条,反馈给有关部门。根据上级要求,开展市人大五年立法规划建议的调研工作,就我区实际工作反映出的急需立法加以规范的小区物业管理、占地农转非人员安置等五方面突出问题,写成立法建议稿,报送市法制办,作为起草市人大五年立法规划的参考。

  全年我区发生行政诉讼案件140 起,结案138起,其中行政机关败诉20起,占14.5%。全年指导听证案2起,听证工作更加规范化。

  (四)适应形势发展要求,积极探索、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发展形势的需要。根据国务院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北京市人民政府批转的市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审批程序性规定和责任追究办法意见”的通知,区政府进行行政审批事项清理,此次清理涉及到我区35个委、办、局上报的审批事项612项,经审核,去年底第一次上网公布371项,还有一些项目现正在清理中,待全部项目清理完毕,按程序审查后将陆续上网公开。根据国务院、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要求,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的综合执法权限进一步集中,城市管理重心下移,我区此项改革已初步完成。去年下半年,按照北京市第四次城市管理工作会议的要求,城管、公安等部门行政管理职能进社区工作已经启动,方便了居民生活,促进了社区建设。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管理中心下移,在街、乡劳动科聘请劳动监察员,区人防办成立执法监察队,区经委建立了专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队伍。通过执法体制改革,基层执法队伍得到充实和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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