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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关于完善服务功能、建设新型政府的若干意见


  四、整合政府服务条件和设施

  建立招商资讯中心。为招商信息发布制度设立物理空间,更好地整合、集成区域内土地、项目、资金、技术等各种要素信息,以及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政策信息、经济活动信息,如投资政策、投资环境、招商项目、经贸交流、企业供求等信息,通过举办展览、举行活动、印发资料、网络宣传、传媒宣传等多种途径进行信息资料的宣传和发布,为全社会提供到海淀投资的全方位信息服务。

  设立中小企业培训中心。建设中小企业培训中心,成为“中小企业之家”,即中小企业的培育基地、成长基地,促进中小企业蓬勃、健康发展。

  建立全区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以工商海淀分局企业经济户口数据为基础,共享税务、银行、户籍、卫生、劳动保障和公安司法等部门关于案件等方面的信息,建立包括身份信息系统、提示信息系统、警示信息系统和良好信息系统在内的全区统一的企业信用信息系统。

  建立群众事务服务中心。以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为依托,整合各有关职能部门派出机构的监管、服务项目,集中为群众提供“一站式”办事服务。以一个社区或几个社区为依托,建立群众事务代办室。

  五、完善政府服务的管理和考核机制

  完善监督考核机制。以企业和群众最终满意为目标,建立健全一整套完善的监督考核体系,做到监督灵敏有效、评价科学合理、考核严格严谨、奖惩分明有力。一是成立区行政投诉中心,建立政府服务电子监督系统和投诉受理机制;二是发挥区特约监察员和常年巡察团的作用,加强明察暗访;三是对政府服务部门直接服务对象进行问卷调查测评;四是进行政府网站网上在线打分测评;五是坚持对各部门、单位网上政务公开和网上交互式办公状况进行专家评议。要加大对各部门、单位和工作人员的奖惩力度,实行重奖重罚。

  完善执行机制。区政府各职能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街道办事处,要按照“工作规范化、服务标准化、管理科学化”的要求,全面梳理现有内部工作制度,优化工作流程,创新服务形式,推行承诺制、首问负责制、工作无缺位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对所有与企业、群众有关的服务项目都要做出服务程序性规定,明确办理时限。要加强部门内部工作环节的衔接,对承办事项不得以人员短期离岗等理由推延办理,实现工作不间断、不缺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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