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负责区政府中小企业创新资金、骨干企业购房补贴、信誉企业评选工作。
3、负责园区企业的外事工作。
4、负责受理园区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合同的认定、登记;负责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的促进工作。
二、主要职责
根据上述职责调整,海淀园管委会办事机构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管委会决定的重大事项;协调有关部门与本园的关系。
2、负责制定园区总体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对园区专项基金的使用等问题提出意见。
3、负责按照规划组织实施本园及各专业园的基本建设和管理;负责与专业园、产业基地的业主委员会的日常联系工作。
4、负责本园的产业化、招商引资、社会服务体系建设、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市场监管工作。
5、按照市政府工作部门的授权,负责本区高新技术企业的设立登记、认定、复核等管理工作和受理投诉工作;负责受理园区高新技术企业的技术合同的认定、登记;负责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的促进工作。
6、负责对园区内新技术企业在“数字园区”网上办公进行管理;承担数字园区网上办公的规划、协调及系统的拓展工作。
7、负责区政府中小企业创新资金、骨干企业购房补贴、信誉企业评选工作。
8、负责园区企业人员因公出国任务审批的办理工作;负责因公出国人员的政审以及护照、签证、通行证等手续的办理;组织接待国内外各种参观、考察、洽谈活动;负责邀请外商来华手续、签证的申报等外事工作。
9、负责中关村科技园区服务中心(“一站式”办公大厅)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10、承担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一)海淀园综合办公室 编制40名
海淀园综合办公室是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下设4个职能科室。
1、秘书处 编制15名
负责本机关政务工作;负责公文处理、信息、建议、提案、信访、档案、保密、计划生育、接待和对外宣传与联络工作;负责管委会定期例会以及管委会各种会议的组织协调工作,并对会议的决议事项进行督查督办;根据管委会的会议决定协调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财务、固定资产以及后勤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和海淀园办事机构所属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工作和人力资源的开发与利用;负责园区的法制工作;负责企业投诉的调查,落实、处理和信息反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