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本地近几年发生的林业外来有害生物和危险性本土有害生物种类来确定重点调查种类,并收集有关资料,结合林木资源情况,确定调查时间、路线。
组建调查队伍,培训普查人员。以乡(镇)为单位做好普查前的各项准备和技术培训。区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业务培训班。
乡(镇)配置必要的仪器、设备、工具、药品。
(二)外业调查。以乡、镇(场)为单位,根据林业作业图或林相图以及种苗繁育基地、贮木场、木材加工厂等的分布情况,选择有代表性的寄主植物,制定调查路线,设立具有代表性的调查点,列出每个点的所在位置以及所代表的面积,在有害生物发生盛期或症状显露期开展外业调查。
核查、登记本地区林业有害生物寄主植物分布至林业小班资料。没有小班划分的按寄主植物的分布地点和区域进行核查、登记,作为普查的基础资料。
踏查和标准地调查:对有寄主植物分布的林业小班或区域逐一进行调查。按照设计的调查路线,开展踏查,当发现有危害症状时,设立标准地或样方开展详查。林地或种苗繁育基地每块标准地或样方调查株数为30-50株,其中人工林标准地或样方累计调查面积不应少于普查对象发生面积的3%;调查木材危害状况时,抽样率不应少于3%。需详细记录有害生物的种类、寄主、虫口密度和树木受害程度,采集相关标本及拍摄有害生物生物学或危害状的照片,并将有关数据填入相应的调查表(调查表另发)。
(三)资料整理及汇总。对外业调查的笔录、数据、照片等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对采集的有害生物标本进行分类、鉴定。整理后的普查资料一式三份(制成光盘),由区汇总并市主管部门(汇总表:国外传入、外省市传入、本土病虫鼠害、木材)
(四)标本制作与鉴定。普查过程中发现的有害生物要制成标本,妥为保管,以备核查。标本要求完整、成套、典型,标签清晰,并配彩色生态照片。
八、普查工作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普查前期准备阶段(2004年3月底前):成立有害生物普查领导小组、落实经费、资料查询、实施方案制定、普查培训和普查用品的准备等;
第二阶段:外业调查阶段(2004年4月至2004年12月)进行野外踏查和标准地调查;
第三阶段:内业整理及资料汇总(2005年1月),特殊情况年限较长的,可顺延一个完整的生物周期,如:栗山天牛、杨锦纹吉丁的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