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2004年5月至10月为外业调查阶段,同时完成检查验收工作;
(三)2004年11月至2004年12月,各单位完成内业统计汇总,并提交二类调查全部成果,报到区农林委林政科。
(四)2005年1— 2月,进行全区汇总,提交成果,以区政府名义提交海淀区“十五”二类调查报告报市林业局。
七、工作要求
(一)各项调查表格清楚、准确。
(二)提报的成果,要统计准确、清楚,按时上报,所有上报成果需有乡镇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三)现场调查严格按照调查技术规定要求,做到图、表与实地情况一致。
八、检查验收
区县对乡(镇)遥感判读、外业调查应及时按一定比例检查验收、内业汇总时要准确无误以确保调查质量,按期上报成果。工作中市林业勘察设计院统一组织进行核查验收,并对工作质量做出评价,具体标准和要求如下∶
(一)检查验收时外业检查应占小班(含农田林网、村镇四旁)总数的3%以上,内业检查占5%以上,要求现场、表格、图三个一致,最后达到c级精度标准以上(包括遥感判读)。
(二)各项调查因子及数据是否符合技术规定,数字、文字要工整、清楚、准确。
(三)经验收,对不符合调查技术规程要求的项目,对未达到调查技术规程规定精度标准的乡镇要返工。
九、调查经费
各乡(镇)调查工作经费由各乡镇财政解决,以确保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顺利完成。区主管部门视工作完成情况给予适当补助。
十、组织机构
海淀区“十五”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由区农林委具体负责组织和实施。成立以农林委副主任张鸿逵为组长的海淀区“十五”森林资源二类调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林政科、林业科、种养科、财务科、信息中心组成。
办公室设在农林委林政科 联系电话:82510549
领导小组负责二类调查工作的领导、组织与协调工作,并对二类调查的有关重大事宜做出决策。办公室负责组织全区调查工作,制定二类调查的技术方案及技术规定,开展技术培训、技术指导,并进行检查验收、汇总成果,提交全区的“十五”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报告。同时,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