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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转发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海淀区争创全国老龄工作先进区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工作步骤

  要统一思想,加强对创建活动的领导,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督促指导,确保创建工作的各项目标顺利实现。按照北京市《关于对创建全国老龄工作先进区县工作进行检查考核的通知》要求和考核内容办法,将考核项目分别对有关委、办、局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其居(村)委会进行项目细化,各单位按照细化要求和考核内容首先进行自查。区老龄办和各单位在自查的基础上进行检查和落实。并于2004年5月31日前将落实情况和老龄工作的整体情况写出自荐申请和申报表报市老龄办权益处。北京市将根据上报区县申请,于6月份采取听、看、查、问及问卷调查的办法,逐一进行检查、考核、打分。根据考核评分情况,经市老龄办研究讨论决定。7月底以前上报推荐意见,并做好迎接全国考核工作。

  四、考核内容和办法

  考核内容以2003年度的情况为主,采取由吴亚梅副区长带队,对有关委、办、局签订责任书的内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具体内容详见附件)。根据北京市抽查一个街道和两个社区居委会,每个社区居委会随机抽查2户需要帮扶的“空巢”或特困老人的检查办法,区老龄办于2004年5月中旬对街乡(镇)、居村、空巢和特困老人的落实的情况进行抽查,并组织部分老人进行问卷调查和座谈。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准备。创建活动是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老龄工作是党和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因此我们要抓住创建全国老龄工作先进区县活动的有利契机,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各乡(镇)、街道要相应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争创活动方案及各阶段的推进目标,要努力做到:

  1、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协调各单位为老年人多办实事;

  2、深入开展敬老爱老助老主题教育活动,不断加大老龄工作的宣传力度;

  3、贯彻落实老年法律法规,维护好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4、开展经常性的老年文体活动,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5、加强调查研究,为领导决策老龄问题提供科学依据。使老年人的生活更加温馨幸福。

  (二)加强宣传、培养典型。利用开展创建活动的大好时机,运用各种宣传手段,将我区的争创措施向社会广泛宣传,争取得到各级领导、社会各界、广大群众,特别是老年人的积极支持、参与和监督,在全社会营造一个争创全国老龄工作先进区县的氛围,使这项工作即轰轰烈烈又扎扎实实,在创建活动中及时发现新典型、新经验,并认真总结和推广,结合各单位的实际,努力实现本地区老龄工作的新跨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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