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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转发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海淀区争创全国老龄工作先进区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转发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海淀区争创全国老龄工作先进区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海政发〔2004〕36号)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委、办、局:

  现将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海淀区争创全国老龄工作先进区的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的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特此通知。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
二OO四年四月十五日

  北京市海淀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海淀区争创全国老龄工作先进区的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根据北京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对创建全国老龄工作先进区县工作进行检查考核的通知》(京老办发[2004]1号)精神,现结合海淀区的实际,特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任务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争创先进为主题,以为老服务为内容,以求真务实为要求,以老年人满意为标准,以加强自身建设为手段,为实现推进历史性新跨越,建设现代化新海淀,推动我区老龄工作全面发展的奋斗目标。进一步贯彻落实北京市和海淀区《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意见》,以完善为老服务体系为重点,加强社区老龄工作,不断改善和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通过开展创建活动,推动有关委、办、局、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的为老服务工作,抓住薄弱环节,解决突出问题,全面落实“六个老有”,整体推进老龄工作和老龄事业的发展。

  (二)任务目标:建立适应我区人口老龄化的工作体制和市场经济体制,完善全区老年福利服务设施和服务网络,实现各级老龄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管理。通过落实创建工作的各项要求,形成政府支持和社会参与老龄事业的局面,推动社区老龄工作的深入开展,加强对老年人的社会服务和管理,使城乡老人的生活环境和生活条件不断得到改善。广大老年人的物质精神文化生活进一步得到满足,加强老龄组织机构的建设。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创建工作和迎接检查考核工作顺利有序的进行,海淀区成立了海淀区创建全国老龄工作先进区领导小组。组长由吴亚梅副区长担任,副组长由区政府办、民政局、街工办、农林委等单位主管领导担任,成员是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财政局、文化委、教委、体育局、园林服务中心、区委宣传部、司法局、广电中心以及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单位的主管领导。对本单位创建工作负总责,制定争创活动方案及各阶段的推进目标。区老龄办负责组织协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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