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改造燃煤锅炉使用清洁燃料。区环保局要组织各街道、乡(镇),深入基层,逐个单位、逐台锅炉地落实改造计划、落实资金、落实进度,确保年内改造任务顺利完成。各部门所属锅炉改造单位要全力支持,做到早计划、早行动。
(四)推进全区生态保护和建设。做好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推广保护性耕作,严格管理各类资源开发项目,制定并实施砂石坑等生态恢复方案。进一步推进园林景观、道路景观和水景观的建设,恢复翠湖湿地保护区。
(五)控制机动车尾气。海淀交通支队与区环保局要落实人员,加大对机动车尾气的路检路查力度。开展夜间货运车尾气排放的专项检查,依法查处车辆冒黑烟、尾气排放超标的违法行为。坚持日常检测工作,对不合格车辆要严格执行劝返、扣证、摘牌、不准上路的规定。
(六)继续推广创建“绿色社区”和“安静居住小区”活动。巩固提高创建成果,彻底治理小区内部和周边的污染源,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充分发动社区群众,开展公众参与“少一缕烟尘,多一分健康”有奖举报活动,为百姓创造清洁安静的居住环境。
(七)巩固前九个阶段的治理成果。区环保局要组织各街道、乡(镇)经常性地开展查反弹工作,重点查处使用清洁能源、防治扬尘污染、治理餐饮业油烟等行业出现的反弹,加强监督管理,加大执法力度。各执法部门要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意识,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违反环保法规的行为,一经发现,立即严肃查处,决不姑息。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要坚持以人为本,从对人民负责、办好2008年奥运会的高度认识控制首都大气污染的重要性,克服畏难和松懈情绪,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级领导要增强责任感和环保意识,再接再厉,进一步做好控制大气污染的各项工作。要切实做好环保宣传教育工作,常抓不懈,加强舆论监督,动员群众广泛参与。
(二)明确责任,层层落实。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我区落实市政府第十阶段控制大气污染工作任务分解表,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明确分工、明确责任、明确标准,明确完成时限,并指派专人抓好落实。
(三)加强工作调度,保证政令畅通。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定期汇总情况、分析问题、解决困难。区政府将继续实行协调会制度,掌握工作进度,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保证控制大气污染第十阶段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