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淀区2004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继续巩固并推进“两个转变”工作。2002年通过“两个转变”验收的单位,应进一步总结经验并迎接复验;未接受“两个转变”验收的单位,应积极创造条件开展工作,早日实现“两个转变”的评估验收。

  二、认真贯彻《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其配套法规,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各级领导及计划生育工作者要按照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等五部门联合下发的有关文件,将学习、宣传、贯彻《人口法》、《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配套法规纳入“四五”普法,列入工作日程,切实加强自身学习并开展宣传普及。全区各级计划生育部门要认真落实《海淀区计划生育管理规定》,结合“一法三规”及北京市条例、区规范性文件,指导、监督地区单位落实好计划生育各项法规和奖励政策。

  各级计生部门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引导广大群众依法履行计划生育义务。区计生委要加大对全区计生干部的业务培训,年内实现对全区社区居委会、村委会计生干部的持证上岗培训。继续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落实好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委托和社会抚养费征收。进一步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及行政审批程序,规范执法文书的制作,畅通计生工作举报、监督渠道,落实举报奖励,将我区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三、利用立体宣传模式,构建新型生育文化

  宣传工作本着“创意人性化、形式多样化、手段现代化、内容科学化”的标准,继续围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展开宣传。积极倡导新型生育文化,倡导健康生活方式。要创新宣传方式,充分依托科技手段,利用我区网络宣传优势以及“一台”、“一报”和相关媒体,利用多种形式,开展特色宣传活动。区计生委要积极鼓励、支持各街道、乡镇以及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利用本地区优势开展具有创新意识的宣传活动,大力普及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生殖健康知识,推广综合改革试点单位的成功经验,并完成中宣部、国家人口与计生委及北京市人口计生委对“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的中期评估,为全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和人文环境氛围。

  四、强化基础管理,促进优质服务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