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旅游基础设施
加快稻香湖湖水净化循环示范工程及车耳营环保再生等环保类项目建设。完善旅游标识牌和旅游解说系统。继续推动旅游区(点)尤其是北部新区旅游星级厕所的建设,推广环保厕所,增加旅游厕所数量。加快旅游停车场建设,重点建设好香山地区停车场和大西山旅游区、稻香湖旅游区的停车设施,使交通拥堵及停车难的现象得到根本改善。在旅游区(点)、星级饭店、星级餐馆完善无障碍设施。
三、旅游交通
加大以路网建设为主的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尤其是加快连接三大旅游区的路网和末梢路段建设,完善三大旅游区内交通网络。积极协调市区有关部门形成市区联动机制,着重解决皇家园林旅游区车流、人流混杂,节假日车辆严重拥堵问题。设置旅游景区专用公交,连接景区与外部交通,方便游客,净化景区交通秩序。加快香山南路、杰王府北路、杰王府西路、香泉路、北辛村南路等道路建设,有效提高皇家园林旅游区交通路网密度,同时,完善香山地区道路微循环系统。北部地区根据旅游组团开发建设实施状况,重点建设南沙河生态景观廊道,配合沙阳路、翠湖北路等主干路的建设,发展公共交通专用道和公交快线,完善交通微循环系统。通过增加公交线路、增开旅游巴士等方式为广大游客提供安全、舒适、方便、快捷的公共交通服务,增强景区的可进入性。
四、旅游信息系统
配合旅游访客中心体系信息系统平台建设,综合应用网络、软件、数据库、多媒体、办公自动化、数字闭路监控等先进技术,建设海淀区“数字旅游”平台。通过数字化旅游平台,整合各旅游企事业单位已有网站等信息资源,促进信息共享,实现在环境保护、指挥调度、旅游秩序、规划经营等方面的统一管理。充分发挥旅游局的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等职能,提高景区的数字化、网络化、可视化、智能化、规范化的管理水平。推行会员制和连锁票务等现代消费形式,大力发展旅游电子商务。提高景区多语言支持等基础服务功能,改变旅游业存在多年的信息不对称、语言不对称矛盾。
第七部分 保障措施与规划实施
一、切实推进依法治旅
坚持依法行政,认真贯彻落实《
行政许可法》、《
北京市旅游管理条例》及国家、市有关部门已经出台的与旅游相关的法律法规。积极推行旅游设施、旅游服务和旅游产品等方面的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和行业标准,规范旅游行业管理。
二、优化旅游发展环境
(一)创新管理体制,强化公共服务职能
强化区委、区政府对旅游业的领导,建立更加合理、高效的管理体制。强化旅游主管部门统筹旅游生产要素的综合协调职能和对旅游行业、旅游消费者的公共服务职能。加强对资源开发的保护和管理。提高对旅游服务质量的监管能力。
建立和完善市、区、部门协调的联动机制。突破行政隶属观念,强化区域统筹;突破行业部门界限,强化整体联动;突破常规工作方法,强化创新思维。在三大旅游区开发、建设、管理、经营工作中,实现区域合作,部门合作,跨行业合作,市区联手,创新体制,完善规划,促进旅游区建设管理工作实现跨越式发展。条件成熟时,在现有旅游区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基础上,成立海淀区旅游管理委员会。加快三大旅游区分别组建管理委员会的进度,加大各旅游区统筹旅游资源的力度。
充分发挥旅游行业协会和其他社会中介组织的积极性。发挥旅游行业协会饭店分会、景区分会和科技旅游分会在促进行业发展、引导行业自律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加快组建旅游行业协会会展分会,培育会展业中介机构,开发旅游会展市场。
(二)建立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加大政府投入
建立旅游发展专项资金,逐年加大财政对旅游业的投入。由区财政局列入年度预算。用于旅游形象包装宣传、改善旅游环境、建设公共设施和公益性设施的补助,重点区域规划设计和招商等的前期费用,重点旅游项目的贷款贴息,旅游软件配套完善等方面。探索建立激励机制,利用一部分旅游资金给予重点项目奖励或以奖代投的模式,发挥财政资金的放大作用。
(三)项目建设审批政策
对于具有社会公益性、符合审批条件的旅游项目,在立项和审批时,积极创造条件,简便手续,缩短审批时间。
强化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旅游建设项目的调控力度,完善项目评估制度。
(四)适应旅游业发展形势,建立健全旅游统计体系
研究建立旅游卫星账户的可行性。积极争取统计主管部门的支持,结合海淀区旅游业发展状况,制定海淀区旅游统计办法,明确旅游统计主体,完善旅游统计指标体系,包括旅游增加值、旅游税收、旅游就业、乡村旅游、旅游综合收入等指标的设立。加强统计分析和研究,使旅游业的影响力、竞争力、产业地位及其对国民经济的贡献率科学量化,为产业发展和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