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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十一五”时期海淀区域提升科技自主创新能力规划的通知

  (一)促进开放式创新

  充分整合海淀区丰富的科技资源,充分利用科技成果多、科技成果新的优势,充分认识海淀区科技企业多、科技企业小、研发力量弱的状况,企业在独立研发能力不足的情况下,通过选择走开放式创新的道路,推进自主创新。

  开放式创新是指企业把外部的技术和创意与企业内部的研发能力结合起来,通过对创新资源的整合完成企业具有控制力的创新组织活动,推动开放式创新。改变长期主导的封闭式创新模式,把内部资源与外部创新资源结合起来,促进企业的自主创新。

  开放式创新的特征是:第一,企业在发展新技术时,同时利用内部和外部所有有价值的创意。企业既需要优秀的人才在企业内部工作,也需要与外部的优秀人才和组织合作。第二,企业需要建立内部和外部两个市场通道。第三,创新的控制力统一于内部的组织结构和系统,创新的内外资源是由公司组织和协调的。

  政府要在推动企业开放式创新中发挥引导和政策扶持作用,整合区域资源,积极落实北京市对中关村科技园“重要载体、强大引擎、服务平台、前沿高地”的定位要求,使海淀区成为全市乃至全国的创新高地。

  (二)增强各创新主体的功能

  创新主体是创新体系中的主要参与者,包括企业、高校、研究机构和政府。具有自主创新特征的创新活动是以各个创新体系中的主体动力和能力为基础、以系统支持能力为支撑进行的。自主创新的一个重要源泉是基于科学的原始创新,它的基础是强大的基础研究。基础研究是海淀区的创新体系中最为强大的部分。要积极关注和支持基础研究,在研究、人才的培养、使用和流动上做好服务,是从根本上发展海淀区自主创新的正确选择。

  大学、科研机构和企业在技术创新体系中功能有所不同,但是,均具有基础研究的功能和能力。大学和科研机构的特性决定了其在基础研究中的主导地位。企业是实现技术创新的风险和收益承担者。商业化动机最强、与经济利益最密切的是企业。增强企业的自主创新功能,需要增强企业自主创新的动力,提高抗风险能力、资源获得能力和商业化能力。

  海淀区政府要根据地方特色,根据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有选择地支持大学和科研机构的基础研究与企业的研发和商业化相结合。

  自主创新的最终目标是自主创新的成功扩散。增强创新主体功能的重要表现一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多,二是自主创新的扩散程度高、经济辐射广。因此,在提升海淀区的自主创新能力过程中,需要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更加重视提升系统的创新扩散能力。

  中小企业是自主创新中最具活力的部分。海淀区的高新技术企业绝大多数是中小科技企业。海淀区的自主创新能力提升需要把培育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作为中心工作。

  系统支持能力是指技术基础设施能力。技术基础设施包括技术标准、共性技术和基础技术。对技术基础设施的建设需要作为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的基础工作之一,而且是政府有可为的主要方面。对应于不同的技术基础设施特点,需要不同的政府政策和支持方式。重点加强技术标准的领导和建设工作。

  (三)提高产学研的合作效能

  改善产学研结合的关键在于提高产学研的合作效能,按照科学和产业间的互动关系重组产学研各个利益主体的利益关系,确定新的功能分工格局,发展符合创新链要求的协同机制。

  提高产学研合作效能需要:第一,加强大学、研究机构与企业的联系,加快资金流动、人才流动和知识流动。第二,增加和加速这种联系导致的商业化成果实现,形成更多的知识产权许可、产生更多的衍生公司数量和更大的规模。

  提高产学研合作效能必须以重大创新为契机,以衍生企业的发展为桥梁,以产业链的创新为基础,以技术扩散为目标,在重大创新的形成和扩散过程中促进各创新主体掌握创新知识和技能,填补原来存在的创新知识缺口和能力缺口。

  通过重大创新提高产学研合作效能,还必须把技术扩散作为中心环节来抓。历史证明,成功的重大创新会引起一系列的更大创新,自主创新的威力此时才真正爆发。因此,提高合作效能,关键在于以推动重大创新为契机、以促进技术扩散为中心。

  推动个体企业的自主创新向群体企业的自主创新演变。通过科学与产业关系的深化引起企业群体的创新浪潮。产业层面的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具有战略意义,要大力加强产业层面的自主创新能力。产业的自主创新能力体现在产业链的整体创新能力上。重大创新所引起的扩散需要体现在对产业链整体创新能力的提升上。在未来的五年中,提升产业链的创新能力是一个重要的工作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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