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区公共委。负责组织全区25家医疗机构落实看护措施,与医疗机构签订责任书,制定看护和应急方案,专人负责,采取洒水、阻燃、配备灭火器材,在周边地区悬挂禁放横幅等措施,先期排除隐患,不留死角,重点日医疗机构领导必须在岗,落实死看死守,确保绝对安全。
7.区安监局。负责审查烟花爆竹销售储存场所的安全条件,许可烟花爆竹销售,监督检查烟花爆竹销售单位和临时销售网点遵守销售许可规定的情况,依法组织查处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组织对80家易燃易爆单位落实看护措施,制定看护和应急方案,专人负责,采取洒水、阻燃、配备灭火器材、在周边地区悬挂禁放横幅等措施,先期排除隐患,不留死角,重点日落实死看死守,确保绝对安全。
(七)区卫生局、区公共委
1.制定春节期间全区伤亡救治应急预案,加强对燃放烟花爆竹致伤人员医疗急救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北京地区医院节假日期间医疗工作的规定》,增加急诊值班医务人员的数量,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加强科室和病区的管理。
2.落实重大抢救报告制度,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人员伤亡情况并上报区烟花办,协助公安机关调查原因,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医疗机构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3.加强医疗救援小分队的应急准备,保证所需药品、设备等的有效性和实用性以及救护车辆的良好状态。
(八)区环保局
负责监测因燃放烟花爆竹形成的环境噪声情况,每个重点日自20时起至次日8时,每2小时上报区烟花办全区环境噪声监测情况。
(九)海淀交通支队
负责在春节期间重点时段,对五环路内划定的道路采取短时禁止机动车通行措施,允许市民在道路上燃放烟花爆竹;负责疏导配送路线交通秩序,确保配送及时到位,对进入四环(含)以内道路行驶的配送车辆核查发放货车通行证。
(十)区街工办
1.组织、协调各街道对辖区内的单位、职能部门、社区及居(家)委会按照春节燃放安全管理工作方案部署和要求,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组织力量加强对重点单位、地区周边以及平房区、楼门院进行看护和检查,会同涉及八类禁放地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对分散在各辖区内涉及八类禁放地区的单位及隐患部位进行逐一落实排查,确定专门看护力量。
2.组织各街道在社区内以板报、横幅、信件、专刊、人性化标语等方式积极宣传限放法规,劝阻不文明、不安全燃放行为,引导群众远离八类禁放地区燃放,维护烟花爆竹燃放秩序。先期组织清理消防通道,以胡同区、平房区、大屋脊房为重点,对楼梯过道、房前屋后、露天平台上的劈柴和杂物等可燃物进行清理,对草地、树木等易燃物品提前浇水(准备沙袋),进行阻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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