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关于暂停办理六环路海淀段拆迁范围内房屋新建等手续的通知
(海政发〔2007〕45号)
区建委: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北京市六环路良乡至寨口段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发改交运〔2007〕894号)、市规划委《关于六环路(大件路—寨口段)道路规划方案的批复》(市规发〔2005〕749号)、市规划委市交通委《关于六环路(良乡—寨口段)道路工程设计方案批复》(市规函〔2006〕375号)、市规划委《关于六环路(良乡—寨口段)公路工程(K0+000— K17+731.39段)初步设计审查的会议纪要》(第24期)等要求,鉴于六环路(海淀段)工程已列入海淀区2007年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计划,经区领导同意,我区拟于近期对该地区实施拆迁。拆迁四至范围为:东至道路红线;南至区界;西至道路红线;北至寨口。
依据《
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市政府令124号),需在该拆迁范围内暂停办理下列事项:
(一)新批宅基地和其他建设用地;
(二)审批新建、改建、扩建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