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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本区“十一五”期间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选择2-5家饭店进行节能诊断试点。2007年底前,我区奥运签约饭店全部达到绿色饭店标准,绿色饭店数量在星级饭店中要达到30%。(组织单位:区旅游局)

  (五)配合北京市的医院能耗调查工作,对本区所属6家二级医院的能耗情况进行调查。(组织单位:区公共委、区发展改革委)

  (六)在四季青镇的门头村、苏家坨镇的车耳营村推广农民炊事、热水采用生物气质等可再生能源。(组织单位:区环保局、区农林委、区科委)

  (七)按照北京市2007年计划实施的绿色照明工程要求,在全区敬老院、孤儿院等社会福利事业机构和部分医院实施绿色照明工程。(组织单位:区民政局、区公共委)

  (八)做好再生资源回收专业分拣中心项目启动前的准备工作,完成晟业源市场的改造,升级为再生资源回收分拣中心。(组织单位:区商务局)

  (九)严格实施计划用水定额管理,加大监管力度,继续推广节水模式,普及节水器具。启动温泉、永丰再生水厂一期工程建设,完成十五项雨水利用试点项目。(组织单位:区水务局)

  (十)申报市循环经济试点区,编制实施方案并启动建设工作。完成《节能目标分解方案》和《海淀区“十一五”时期节能规划》的编制工作。建立节能减排项目储备库,组织举办2007节能宣传周系列活动。(组织单位:区发展改革委)

  (十一)加强节能减排统计工作,定期发布相关统计数据。(组织单位:区统计局)

  四、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节能减排工作由海淀区循环经济建设暨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发展改革委和环保局(名单见附件)。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协调全区节能减排工作的开展,对重大事项进行统一部署、综合决策,定期研究并及时解决循环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并争取国家及市政府政策资金支持。结合本区实际,建立促进节能减排的工作目标责任制,对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效能监察。

  五、保障措施

  落实节能减排工作是一项长期的战略性任务,要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扶持、加强服务、宣传教育等手段促进企业和社会各个方面进一步节能降耗,力争2007年国内生产总值(GDP)能耗下降率4.56%,到2010年海淀区国内生产总值(GDP)能耗比“十五”期末降低20.82%。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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