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任务:
(40)加大公共财政对循环经济的支持力度,设立发展循环经济专项资金,每年安排投入不少于1000万元的资金用于促进我区循环经济事业的发展。(组织单位: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委)
(41)完善科技支撑体系。构建循环经济与节约型社会的科技高地。利用海淀区科技优势,鼓励“节能、节水、节材、节地”以及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方面的科研成果的应用和产业化,将此作为海淀区重点支持发展的产业,实现知识的输出。设立生态环境与资源利用研发专项,鼓励相关企业进行科技攻关和技术示范。(组织单位:区科委、海淀园管委会)
(42)建立评价指标体系。调查、统计区域内限上企业能耗、水耗、电耗情况。转发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市发展改革委联合制发的北京市各区县能耗情况公报。在北京市出台循环经济评价体系的基础上,结合海淀区实际情况,研究提出有区域、产业特点的评价体系,监测当前企业的能源消耗状况,评价政策执行效果。(组织单位:区统计局)
(43)进一步整合区域资源,引导市场发展。搭建循环经济领域新技术、新产品展示服务平台,支持企业自主创新产品优先进入区域市场。(组织单位:区科委、海淀园管委会)
(44)建立节能减排项目储备库。对燃煤工业锅炉改造工程、余热余压利用工程、节约和替代石油工程、电机系统节能工程、能量系统优化工程、绿色照明工程、节能建材等领域的重大项目向国家和北京市相关主管部门推荐,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组织单位:区发展改革委、海淀园管委会、区科委、区财政局)
三、2007年工作安排
2007年是我区“十一五”规划的实施之年,也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海淀的关键之年,年内我区将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按照北京市2007年计划实施的20-30家政府机构的节能改造试点工程要求,在区政府第一办公区开展能耗调查,启动节能试点改造工程。(组织单位:机关事务管理处)
(二)在政府投资项目中带头使用、带头组织、带头推广循环经济与节能环保新技术、新产品,选择一处适当地点开展相关科普宣传教育。(组织单位:区商务局、区科委、海淀园管委会、区发展改革委)
(三)完成中心城区20吨以下燃煤锅炉的清洁能源改造,20吨及以上燃煤锅炉安装高效脱硫除尘设备,并安装在线监测系统。重点用能企业按国家标准配备和管理能源计量器具,督促重点耗能企业(4家)建立和完善测量管理体系,促进企业提高能源计量检测和计量管理水平。(组织单位:区环保局、区质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