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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本区“十一五”期间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工作目标:

  2010年二氧化硫排放量同比削减14.7%,北部地区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同比削减66.3%,确保南沙河出界断面化学需氧量浓度2008年控制在70毫克/升以下,2010年控制在50毫克/升以下。

  主要任务:

  (33)加强对北部地区重点污染源及污水处理设施监督检查,确保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加大南沙河水质监测力度,及时为消减水污染物提供科学依据。(组织单位:区环保局、区水务局)

  (34)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规定,减少污染物排放。对新、改、扩建项目不再审批燃煤锅炉,全部使用清洁能源。(组织单位:区环保局)

  (35)加强重点污染源管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保护和提高环境和资源承载力。(组织单位:区环保局)

  (36)推行清洁生产减少废物产生。加快清洁生产技术的研发,引导企业广泛采用清洁能源和清洁生产技术。加强清洁生产审核,促进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组织单位:区环保局、区发展改革委)

  (37)加强畜禽养殖场管理,实现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85%,污水排放达标率力争达到75%。逐年减少化肥使用量,大力推进有机肥利用。(组织单位:区环保局、区农林委)

  (五)全面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

  工作目标:

  成为北京市循环经济试点区,逐步建立政府引导、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循环经济长效运行机制。

  主要任务:

  (38)建设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和试点工程。申报北京市循环经济试点区,推进中关村环保科技示范园、用友软件(产业)园等科技园区的建设。深入开展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城市试点工程。(组织单位:海淀园管委会、区北部办、区发展改革委)

  (39)按照政府领导、公众参与、强化宣传、重在实效的原则,开展以乡镇、街道、企业、单位、社区为主体的群众性节能创建活动,建设节能型企业、节能型政府、节能型学校。在全区开展节约型社区试点工作,以节能节水为重点,建成3-5个节约型社区和节约型学校,使节能理念“进学校、进课堂、进头脑”。提倡绿色消费,以点带面,使节约成为一种全民意识,带动全区节能工作的开展。(组织单位:区街工办、区农林委、区教委)

  (六)加强循环经济基础工作

  工作目标:

  大力推进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研发以及科研成果的应用和产业化,实现知识的输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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