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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本区“十一五”期间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15)大力推广节能建材等节能技术及产品的使用。建设一批低能耗示范工程。(组织单位:区建委)

  (16)配合北京市的医院能耗调查工作,对本区所属6家二级医院的能耗情况进行调查,摸清医院的能源利用现状,发掘节能潜力,从而加强医院用能管理,降低医院的能耗。(组织单位:区公共委、区发展改革委)

  (17)全面推行绿色饭店标准,选择2-5家饭店进行节能诊断试点。2007年底前,我区奥运签约饭店达到绿色饭店标准,绿色饭店数量在星级饭店中要达到30%。对于达到绿色宾馆标准的企业优先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组织单位:区旅游局)。

  (18)继续开展电力需求侧管理,做好迎峰度夏期间节电降耗工作。控制大型公建的空调温度不低于26℃,并进行检查。(组织单位:区发展改革委)

  5.实施绿色照明工程

  工作目标:

  推广使用高效照明设备。

  主要任务:

  (19)继续通过政府采购,引导高效照明光源的推广使用。(组织单位:区财政局)

  (20)在全区敬老院、孤儿院等社会福利事业机构和医院实施绿色照明工程。(组织单位:区民政局、区公共委)

  (21)严格控制夜景照明工程立项审批,严格控制规模。(组织单位:区市政管委)

  6.优化农村用能结构

  工作目标:

  改善农村用能结构,提高农村生产生活用能水平。

  主要任务:

  (22)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和替代能源,开发空气源热泵和地热资源,推广使用太阳能和生物质能。结合新农村建设,开展可再生能源示范项目。在四季青镇的门头村、苏家坨镇的车耳营村逐步推广农民炊事、热水等采用太阳能清洁能源。待取得经验后在全区农村全面推广。(组织单位:区环保局、区农林委、区科委、区发展改革委)

  (23)继续推进农村地区燃煤锅炉的改造工作,逐步推广应用洁净煤技术。(组织单位:区环保局、区农林委)

  (24)推进农村住宅节能,推广使用节能环保建筑材料及技术。(组织单位:区建委、区农林委)

  (25)利用太阳能建设亮丽工程示范镇(村),选取部分公共设施进行新型照明方式的示范试点。(组织单位:区农林委、区建委)

  (二)加强水资源管理及土地资源集约利用

  工作目标:

  加强水资源管理,2010年全部中心镇和其他主要建制镇建成污水处理系统。全区范围内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中水回用率达到50%。严格控制土地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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