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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广州公用事业高级技工学校开设“绿化工”等培训项目的复函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广州公用事业高级技工学校开设“绿化工”等培训项目的复函
(穗劳社函〔2007〕187号)


广州公用事业高级技工学校:
  你校《关于申请职业培训授权许可的报告》收悉。经审核,本局同意你校开设如下培训项目:绿化工(五、四、三级)、花卉工(五、四、三级)、育苗工(五、四、三级)、假山工(五、四、三级)、草坪建植工(五、四、三级)、雕刻工(五、四、三级)、木雕工(五、四、三级)、盆景工(五、四、三级)、观赏动物饲养工(五、四、三、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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