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广州大学开设“助理物流师”等培训项目的复函
(穗劳社函〔2007〕216号)
广州大学:
你单位《关于我校开展职业培训许可的申请》收悉。经研究,本局同意你单位开设如下培训项目:助理物流师(三级)、电子商务师(四、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四、三、二级)、推销员(四、三级)、音响调音员(四、三级)、计算机网络管理员(四、三、二级)、图像制作员(四、三级)、多媒体作品制作员(四、三级)、室内装饰设计员(三级)、广告设计师(三、二级)。
有关职业技能鉴定事宜,请与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