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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广州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开设“养老护理员”培训项目的通知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广州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开设“养老护理员”培训项目的通知
(穗劳社函〔2006〕867号)
广州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
你单位《关于开办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鉴定培训的函》(穗社福函〔2006〕4号)收悉。经研究,本局同意你单位开设如下培训项目:养老护理员(五、四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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