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广州市白云区劳动就业训练中心开设“美容师”等培训项目的通知
(穗劳社函〔2006〕859号)
广州市白云区劳动就业训练中心:
你中心《关于申请职业培训授权许可的请示》收悉。经专家组审核,本局研究,同意你中心开设如下培训项目:美容师(五、四级)、美发师(五、四级)、计算机文字录入处理员(四级)、保育员(五、四级)、推销员(五、四级)、家政服务员(五、四级)、商品营业员(五、四级)、餐厅服务员(五、四级)、物业管理员(五、四级)、摩托车维修工(五、四级)、制冷设备维修工(五、四级)、计算机系统操作工(四级)、计算机网络操作员(四级)、按摩师(五、四级)、中式面点师(五、四级)、仓库管理员(五、四级)、中式烹调师(五、四、三级)、维修电工(五级)、创业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