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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广州市越秀区劳动就业训练中心开设“中式烹调师”等培训项目的通知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广州市越秀区劳动就业训练中心开设“中式烹调师”等培训项目的通知
(穗劳社函〔2006〕864号)


广州市越秀区劳动就业训练中心:

  你中心7月10日《关于申办职业培训授权许可的请示》收悉。经专家组审核,本局研究,同意你中心开设如下培训项目:中式烹调师(五、四、三级)、中式面点师(五、四、三级)、西式面点师(五、四、三级)、烧腊师(五、四、三级)、美发师(五、四、三级)、美容师(五、四、三级)、插花员(五、四、三级)、按摩师(五、四、三级)、电子商务(四、三级)、计算机软件应用(四、三级)、计算机绘图员(四、三级)、计算机图像制作员(四、三级)、收银员(五、四、三级)、保育员(五、四、三级)、家政服务员(五、四、三级)、物业管理员(五、四、三级)、创业培训、商品营业员(五、四、三级)、推销员(五、四、三级)、维修电工(五、四、三级)、调酒师(五、四级)、妇婴护理员(五、四、三级)、秘书(五、四、三级)、制冷设备维修(五级)、风电焊工(五、四、三级)、汽车驾驶员(五、四、三级)、汽车维修工(五、四级)、养老护理员(五级)、叉车工(五级)、电梯驾驶员(五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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