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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广州市维嘉职业培训学校增加培训项目的复函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广州市维嘉职业培训学校增加培训项目的复函
(穗劳社函〔2006〕444号)
广州市维嘉职业培训学校:
你校《关于要求新增加工程测量工(四级)、计算机维修工(四级)、营养配餐员(四级)等三个培训项目的申请》收悉。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国务院令399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你校增设如下两个培训项目:工程测量工,级别:四级;计算机维修工,级别:四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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