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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广州市广播电视大学东方分校职业培训学校变更学校名称的通知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广州市广播电视大学东方分校职业培训学校变更学校名称的通知
(穗劳社函〔2006〕45号)


广州市广播电视大学东方分校职业培训学校:

  你学校2005年12月14日申请更改名称的来函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有关规定,经本局审查研究,同意你校将“广州市广播电视大学东方分校职业培训学校”名称变更为“广州市东奥职业培训学校”,请按规定办理更改学校名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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