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加强文化创意产业人才培养、引进和激励机制建设
28.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鼓励企业之间、企业与教育和研究机构之间,联合组建文化创意产业专业培训网络,充分利用海淀区丰富的教育和研究机构的创作力量和资源,逐步建立教育培训和岗位实践相结合的文化创意产业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机制,为文化创意产业的良性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力资源保障。
29.打造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人才培训基地。以海淀区企业培训中心、高校和各类培训机构为依托,整合教学资源,通过与国内外高校合作等形式,在区域范围,3年之内,设立扶持10-15家教育培训、研究和生产实践相结合的产学研一体化的“文化创意产业人才培训基地”。
30.实施“走出去”战略,加强文化创意人才的国际交流。把人才的引进和送出相结合,增强人才的流动与融合。实施文化创意人才海外培训计划,通过多种方式,持续培育文化创意产业优秀人才。
31.吸纳国内外优秀人才来海淀工作。完善人才筛选和鉴别机制,建立国际化的文化创意人才库。采取团队引进、核心人才带动引进等多种方式引进海内外优秀人才。引导和鼓励企业采取高薪聘用、兼职等多种方式引进人才,造就高素质的文化创意专业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队伍。
32.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对来海淀创业的优秀文化创意人才在租房补贴、购车、购房、社会保险等方面落实待遇,对符合北京市人才引进政策的,可以办理引进人才、解决夫妻两地分居和《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等。鼓励拥有特殊才能和自主知识产权的人才,以知识产权、无形资产、技术要素等作为股份参与企业利润分配。
33.建立健全人才培训体系和评价体系,确保人才培训的质量和效果。整合区域教育培训资源,全面推进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培训、考核市场化机制。加强对培训项目、培训证书和培训机构的管理。
(九)加强专业产业基地和孵化器建设
34.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公共技术、服务和信息平台,重点建设中关村创意产业先导基地、中关村软件园等一批具有竞争力的产业集聚区。着重吸引、培育高端的先导型企业,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吸引和鼓励国内外知名文化创意企业、总部型文化创意企业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文化创意企业落地海淀。
35.鼓励盘活存量房地资源,用于文化创意产业经营。工业厂房、仓储用房、可利用的传统四合院区域和历史文化保护街区等存量房地资源转型兴办文化创意产业,凡符合国家规定、属于本市产业升级和城市功能布局优化的,经认定,原产权单位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保持不变,政府可暂不对划拨土地的经营行为征收土地收益。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