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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7年海淀区在直接关系群众生产生活方面拟办的重要实事的通知


  57.建成永丰、温泉2个再生水厂,建设15处雨洪利用工程,建设5个水务示范村。

  项目责任单位:区水务局

  项目负责人:胡淑彦

  协办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规划海淀分局、国土资源海淀分局、环保局,相关镇(乡)

  完成时限:2007年12月底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58.筹建中关村人才市场。

  项目责任单位:区人事局、机关事务管理处

  项目负责人:杨莉、赵玉宝

  协办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国资委、建委

  完成时限:2007年12月底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59.推进海淀区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建设。

  项目责任单位:区建委、妇儿工委

  项目负责人:张强、吴琢如

  协办责任单位:区人事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机关事务管理处

  完成时限:2007年12月底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60.逐步解决《北京市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安置办法》(16号令)实施期间批准征地项目人员安置有关历史遗留问题。

  项目责任单位:国土资源海淀分局

  项目负责人:张继安

  协办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农林委、民政局、劳动保障局、农经站,东升乡、海淀乡、四季青镇、西北旺镇、玉渊潭农工商总公司

  完成时限:2007年12月底

  资金来源:多渠道筹措

  61.加强人工增雨(雪)工作,净化空气,降低山林火险。

  项目责任单位:区气象局

  项目负责人:李如青

  协办责任单位:四季青镇

  完成时限:2007年12月底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62.进一步落实生态林补偿机制,将2006年新建设的2000亩林地纳入补偿机制。

  项目责任单位:区农林委

  项目负责人:李殿安

  完成时限:2007年12月底

  资金来源:部门预算

  63.实施“亮起来”工程为农村安装800盏太阳能路灯。

  项目责任单位:区农林委

  项目负责人:李殿安

  协办责任单位:各镇(乡)

  完成时限:2007年12月底

  资金来源:市、区两级财政补助

  64.支持苏家坨镇、上庄镇等北部各镇完善农田道路建设(2万延米),方便农民生产,推进田园景观化,提高农产品价值,促进农民增收。

  项目责任单位:区农林委、各镇(乡)

  项目负责人:李殿安、各镇(乡)长

  协办责任单位:新农村建设办公室主要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2007年10月底

  资金来源:市、区两级财政补助

  65.深入农村开展健康知识巡讲活动,完成28场健康知识讲座。

  项目责任单位:区卫生局

  项目负责人:潘苏彦

  协办责任单位:区公共委

  完成时限:2007年12月底

  资金来源:区财政部门预算及多渠道筹措

  66.免费培训民俗旅游接待户和星级农业观光园、采摘园农户500人次,免费为其在媒体上进行宣传。加快改善民俗旅游接待村和星级农业观光园、采摘园道路、厕所、游客中心等旅游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

  项目责任单位:区旅游局

  项目负责人:孙继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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