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防汛抗旱防治地质灾害指挥部办公室要组织相关单位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开展督促、指导和巡查工作。各有关乡镇、街道、有关单位在督促、指导和巡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向指挥部办公室汇报,发现险情要及时报告并视情况做出紧急处理,处理结果报指挥部办公室。
(四)应急报告制度
汛期实行应急报告制度。
1.汛期无连续降雨,实行周报制度。每周五下午16:00向区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2.出现单日降雨为中雨以下或连阴雨时,实行日报制度。每日下午16:00向区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3.出现单日降雨为中雨(包括)以上或连阴雨时,实行一日双报制度。每日上午8:30和下午16:00向区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4.出现紧急情况,随时上报。
第三章 预 警
一、预警分级
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Ⅳ级)、较重(Ⅲ级)、严重(Ⅱ级)、特别严重(Ⅰ级),并依次采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来加以表示。
蓝色等级(Ⅳ级):预计将要发生小型以上地质灾害,可能性一般。
地质灾害易发区前期土壤含水量达到半饱和状态,预报一小时降雨量达30mm以上,或日雨量可达到100mm,个别地区可能发生地质灾害。
黄色等级(Ⅲ级):预计将要发生中型以上地质灾害,可能性较大。
地质灾害易发区前期土壤含水量达到半饱和状态,预报一小时降雨量达50mm以上,或日雨量可达到150mm,部分地区可能发生地质灾害。
橙色等级(Ⅱ级):预计将要发生大型以上地质灾害,可能性较大。
地质灾害易发区前期土壤含水量接近全饱和状态,预报一小时降雨量达50mm以上,或日雨量可达到200mm,多数地区可能发生地质灾害。
红色等级(Ⅰ级):预计将要发生特大型地质灾害,可能性极大。
地质灾害易发区前期土壤含水量已经达到饱和状态,预报一小时降雨量达50mm以上,或日雨量可达到200mm,大部分地区可能发生地质灾害。
二、预警转发
接到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或上级发出的应急预案启动命令预警通报后,区防汛抗旱防治地质灾害指挥部在确认预警信息后,及时开展部署,迅速通知各相关单位和部门采取相应的应急行动,做好处置应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