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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淀区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突发性地质灾害按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大小,分为四个等级:

  小型: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

  中型: 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

  大型: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

  特大型: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

第二章 应急机构

  一、组织机构

  为了提高区政府对辖区内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应急反应能力,减少发生地质灾害的不利因素,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最大限度的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危害,区政府成立“海淀区防汛抗旱防治地质灾害指挥部”,负责海淀区防汛抗旱和防治地质灾害工作。

  海淀区防汛抗旱防治地质灾害指挥部防治地质灾害主要职责:接受市委、市政府、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关于地质灾害抢险救灾的各项指令,根据地质灾害灾情,对启动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提出意见,发布地质灾害预警级别,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区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和险情排除应急工作,及时向市、区两级政府上报灾情,负责对外宣传等相关事务。

  防汛抗旱防治地质灾害指挥部下设防汛抗旱防治地质灾害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室防治地质灾害职责: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险情、灾情,及时向指挥部报告;按照指挥部指示及时向上级报告险情、灾情;根据指挥部的决定,发布地质灾害预警级别;组织抢险救灾;组织灾害险情灾情调查和影响分析;汇总应急工作情况;负责办理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职责

  在海淀区防汛抗旱防治地质灾害指挥部的领导下,各部门根据指挥部的命令,快速、灵活、有效地开展紧急防灾和抢险救灾工作。

  职责分工:

  (一)国土海淀分局负责组织开展地质灾害调查工作;当出现灾情或险情时,组织专家组对灾害进行评估,分析灾害发展趋势,提出灾害治理措施建议;负责协助、督促、指导相关单位及时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收集地质灾害情况,向区防汛抗旱防治地质灾害指挥部报告。

  (二)区水务局负责水利工程河流的隐患排查及抢险救灾工作,尽快恢复被毁坏的水利工程设施;紧急调配水源,保证抢险救灾人员和灾区群众的生活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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