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淀区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海政发〔2007〕53号)
各镇(乡)政府、街道(地区)办事处,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各种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海淀区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贯彻实施。
特此通知。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
二OO七年七月十一日
海淀区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为最大限度地减少我区因突发性地质灾害所造成的人民生命财产和经济损失,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高广大民众的防灾减灾意识,保证在我区发生突发性地质灾害险情、灾情时,及时、有效排除隐患和抢险救灾,依据国务院《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海淀区防汛抗旱防治地质灾害指挥部负责本行政辖区内地质灾害的抢险救灾、险情排查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
地质灾害隐患点所在乡镇政府、街道、所属单位为防治地质灾害第一责任主体,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和制定详细的应急疏散方案及应急抢险方案,成立抢险队伍,加强地质灾害险情监测,发生灾情时第一时间组织抢险救灾工作。
各成员单位按照本预案的职责分工,制定工作方案,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地质灾害险情、灾情的防治和抢险工作。
第一章 总则
一、概述
海淀区位于北京市城区西北部,地势西高东低。全区地处暖温带,属于半干旱半湿润大陆性季风气候,降雨主要集中于夏季且空间与时间上分布极不平衡。海淀区的主要地质灾害种类是泥石流及地面塌陷,其次为崩塌,滑坡在本区不发育。主要分布于我区苏家坨镇、温泉镇和四季青镇。
二、指导思想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以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所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提高公众防护意识和遇险自救能力,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将防治工作纳入法制化、科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