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工作的意见
(海政发〔2007〕32号)
各镇(乡)政府、街道(地区)办事处,各委、办、局,区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海淀区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实现各政府部门共同建设企业信用信息工作的目标,创造海淀区诚信兴商的投资环境,维护良好的发展秩序,根据《
北京市行政机关归集和公布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06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实施方案的通知》(京政办发〔2002〕17号)、《关于印发北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案的通知》(京政办发〔2005〕68号)、《关于印发〈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区县级平台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京工商发〔2004〕103号)的有关规定,经区政府研究,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思路
根据北京市总体部署,我区已于2004年建立了区县级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并取得了很好的成绩。为加快“诚信海淀”的建设,维护海淀区公平竞争的经济秩序,促进辖区经济快速发展,我区将进一步拓展企业信用信息归集途径,提高归集信息的规模和质量,使各个部门都能重视企业信用信息建设工作,并有效地利用企业信用信息,以实际行动不断完善和推进区县级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建设。
二、推进原则
进一步推进海淀区企业信用信息建设工作,是强化政府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执法效力,推动我区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和社会信用评价体系的重要举措。这项工作的开展,需要全区各政府职能部门提高认识,加强配合,形成合力,实现企业信用信息资源的共享、互动与互通。
进一步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建设,要集各职能部门之力,利用共有的平台,使各职能部门所掌握的企业信用信息数据能够得到共享和利用。同时,要加快建立各部门企业信用信息建设的互通渠道与机制,真正实现数据提供与共享的高效、便捷,为我区的信用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三、推进意见
目前,我区各单位在总结前段工作取得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继续加大推进工作力度。第一,各单位已根据各自情况,对本单位主管企业信用信息建设工作的领导、部门及部门负责人进行了确认。第二,召开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海淀区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建设成员单位数据协调会”和“推进工作意见征求意见会”,并据此重新调整了海淀区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协调工作小组。在此基础上,我区开展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工作必须再接再厉,确保各项工作指标的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