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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预算支出绩效考评工作的实施意见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预算支出绩效考评工作的实施意见
(海政发〔2007〕67号)


各镇(乡)政府、街道(地区)办事处、各委、办、局,区属各单位:

  为规范和加强海淀区部门预算管理,强化主管部门及项目单位的支出责任意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效率,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逐步建立预算支出绩效考评与部门预算安排相结合的有效机制,在中央和北京市开展预算支出绩效考评工作的推动下,结合全区财政工作和预算管理的实际情况,经2007年8月14日第25次区长办公会研究,提出海淀区开展预算支出绩效考评工作的实施意见。

  一、重要意义

  开展绩效考评工作是通过这种行之有效的监督手段,将政府管理和决策的重点从组织各种活动、投资拨款转向对这些活动以及投入结果的考核和监督上来,促进公共支出的管理部门及财政资源的使用部门转变管理理念、提高管理水平,自觉实施和执行绩效管理。

  开展绩效考评工作是财政经济管理由粗放型管理向量化指标体系管理转换的重要一环,不但有助于加强“资源—目标—绩效—责任”之间的有机联系,提高预算管理水平;还有助于增强政府工作与财政资金管理的科学性与公开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减少贪污浪费,推进我区建设廉洁、高效政府的进程。

  二、指导思想

  按照公共财政改革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把绩效管理理念与一些方法引入到财政支出管理中,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逐步建立起与公共财政相适应、以提高政府管理效能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核心,科学、规范的预算支出绩效考评制度体系,为远期引入绩效预算探索道路。

  预算支出绩效考评工作本着务实、高效、公正、透明的原则,以逐步推动的精神为指导,以逐步建立和完善我区预算支出绩效考评体系为手段,做到求真务实、简化环节、讲求实效、逐步推进,完善财政预算监督环节,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保障各级组织管理的有效性

  成立海淀区预算支出绩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负责协调、指导、监督全区开展预算支出绩效考评的各项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制定全区统一的预算支出绩效考评制度体系,做好本区预算支出绩效考评的前期推动工作,开展前期指导、监督、检查各预算单位的绩效考评工作,组织实施本区绩效考评工作。各预算单位主管部门参照全区统一的制度体系,根据本系统、本行业特点可分别制定一定领域内的预算支出绩效考评制度,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本部门的绩效考评工作。各预算单位作为预算支出绩效考评工作的主体,承担本单位绩效考评的具体实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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