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本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二)重点单位

  以种植、养殖单位、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及食品加工小作坊、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农副产品批发市场、连锁超市、商场(餐饮市场),各类餐饮单位尤其是中小餐饮单位、学校及建筑工地食堂等各类集体食堂、民俗旅游户、关系人身健康安全的10类工业产品生产企业为重点。

  (三)重点区域

  以“好运北京”体育赛事场馆外围保障区域(一级监控区)、场馆外围保障延伸区域(二级监控区)以及城乡结合部地区、外来人口聚集地区、学校周边地区、食品生产集中地区、旅游景区和民俗旅游村(户)为重点。

  四、主要内容和措施

  (一)强化种植养殖全过程管理,整治食用农产品源头污染

  一是严格规范农业投入品的生产和使用。要以果蔬产品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畜禽产品滥用违禁药物、水产品药物残留超标为整治重点,加大食用农产品生产源头的监控。加强对饲料生产、经营和使用行为的检查,严禁生产、销售、使用“三无”饲料产品和在养殖环节向饲料中非法添加“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行为。推广使用先进的病虫害防治技术和低残、低毒、高效农药、兽药、无污染添加剂。规范农药、兽药进货渠道,大力推行农业投入品连锁经营、统一配送。(责任单位:区农林委;配合单位:区质监局、工商海淀分局)

  二是大力推行农业标准化基地建设。将农产品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环节纳入标准化管理。加快建设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等标准化生产综合示范区。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积极推行农产品包装和标识制度。加强对乡镇级检查员和企业内检员构成的督导队伍建设,推行生产记录制度和农产品产地编码制度。(责任单位:区农林委;配合单位:区质监局、工商海淀分局)

  三是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开展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评价和监控。加强对高毒、高残留农药、兽药残留以及“瘦肉精”、“孔雀石绿”、“硝基呋喃”、“氯霉素”等禁用、限用药物残留、水产品氯霉素污染的监测。(责任单位:区农林委)

  四是加强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强制免疫、消毒、检疫、动物防疫监督等制度,强化养殖、屠宰加工、运输、销售、餐饮等五个环节的防疫监督。全年动物产地检疫率、屠宰场屠宰动物持证率、上市动物产品检疫率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率全面达到国家标准。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加工注水肉等违法犯罪行为,推进牛、羊、家禽的定点屠宰工作。实施肉品品质强制检验制度。(责任单位:区农林委)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