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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本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本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海政发〔2007〕71号)


各镇(乡)政府,街道(地区)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海淀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
二OO七年九月二十五日

  海淀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及北京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动员会精神,根据《北京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从现在起至年底,我区将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通过对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地区的集中整治,建立健全从产品设计、原料进厂、生产加工、出厂销售到售后服务的工业品全过程监管链条,建立健全从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到餐饮消费的食品全过程监管链条,建立和完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追溯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建立覆盖全区的产品质量监管网络,完善食品安全三级监管网络。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做到标本兼治。要把专项整治与加强全过程监管结合起来,把执法与制度建设结合起来,把行为整治与行业自律、诚信体系建设结合起来,使每一项工作措施既能迅速见效,又能发挥长远作用,收到长远效果。

  通过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专项整治,全面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基础性工作,全面强化广大企业和生产经营者的质量责任,全面增强全社会的质量意识,把我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主要任务和工作目标

  (一)主要任务

  完成八大任务,即做好农产品、加工食品、流通领域食品、餐饮消费、药品、猪肉、进出口产品和关系人身健康安全的产品等八个方面的专项整治。

  (二)工作目标

  1.农产品种植、养殖环节。在食用农产品的生产源头,新型农业投入品100%实现连锁配送经营;农业“三品”基地100%实现标准化生产;杜绝违规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等五种高毒农药;农产品批发市场100%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基本解决使用违禁兽药和饲料添加剂问题。

  2.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持食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证照齐全的食品加工小作坊1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杜绝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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