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依法填报,加强管理
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和此次普查的具体要求,凡在我区污染源普查范围内的单位,必须按时、如实填报普查数据,确保基础数据真实可靠。对于虚报、瞒报、拒报或伪造、篡改普查资料的,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四)注重协调,加强沟通
各单位要加强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及时通报和反馈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适时召开有关会议,加强工作指导,确保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2:
海淀区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为做好我区污染源普查工作,经区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成立海淀区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名单如下:
组 长:吴亚梅 副区长
副组长:丁志明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苏德琴 区环保局局长
李 泉 区统计局局长
成 员:孙俊宏 区财政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王言敏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 澎 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贾德友 区农林委副主任
谢光汉 区教委副主任
聂 悦 区建委副主任
王俊明 区公共委副主任
吴希才 区街工办副主任
杨克刚 区水务局副局长
赵立华 区市政管委副主任
刘春生 区质监局副局长
刘树昌 工商海淀分局副局长
黄春明 区卫生局副局长
于连伟 公安海淀分局副局长
王金贵 区交通支队副支队长
韩文龙 区环卫中心副主任
曹 臻 区园林中心副主任
王建中 八里庄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寇 平 北太平庄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郑秀山 北下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仙文新 甘家口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赵 寒 海淀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张铜庆 花园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王建欣 青龙桥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唐京丰 清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尚新民 清华园街道办事处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