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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海淀区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通知

  (三)依法填报,加强管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和此次普查的具体要求,凡在我区污染源普查范围内的单位,必须按时、如实填报普查数据,确保基础数据真实可靠。对于虚报、瞒报、拒报或伪造、篡改普查资料的,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四)注重协调,加强沟通

  各单位要加强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及时通报和反馈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适时召开有关会议,加强工作指导,确保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2:
  海淀区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为做好我区污染源普查工作,经区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成立海淀区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名单如下:

  组 长:吴亚梅 副区长

  副组长:丁志明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苏德琴 区环保局局长

  李 泉 区统计局局长

  成 员:孙俊宏 区财政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王言敏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 澎 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贾德友 区农林委副主任

  谢光汉 区教委副主任

  聂 悦 区建委副主任

  王俊明 区公共委副主任

  吴希才 区街工办副主任

  杨克刚 区水务局副局长

  赵立华 区市政管委副主任

  刘春生 区质监局副局长

  刘树昌 工商海淀分局副局长

  黄春明 区卫生局副局长

  于连伟 公安海淀分局副局长

  王金贵 区交通支队副支队长

  韩文龙 区环卫中心副主任

  曹 臻 区园林中心副主任

  王建中 八里庄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寇 平 北太平庄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郑秀山 北下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仙文新 甘家口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赵 寒 海淀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张铜庆 花园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王建欣 青龙桥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唐京丰 清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尚新民 清华园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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