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2007年度电子政务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
(海政发〔2007〕80号)
各委、办、局:
为落实区领导关于将信息化建设列入部门督查考核的要求,根据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关于2007年电子政务绩效考核工作安排的通知》(京信息办函〔2007〕173号)及最新颁布的《
北京市信息化促进条例》,现就做好我区2007年度电子政务绩效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区政府各委、办、局。
二、考评内容
根据《
北京市信息化促进条例》、《北京市海淀区数字海淀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海信息办发〔2003〕15号)、《关于扩大政府部门间数据共享范围的通知》(海政办发〔2006〕1号)、《海淀区政府网站及OA系统建设考核评比办法》(海政办发〔2006〕8号)、《关于印发海淀区政府网站群考核评比办法(试行)的通知》(海政办发〔2006〕70号)、《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工作的意见》(海政发〔2007〕32号)、《海淀区计算机网络管理制度(暂行)》、《海淀区电视电话会议系统管理办法》(京海办发〔2007〕45号)、《关于开展海淀区无线电台(站)清理登记工作的通知》(海政办发〔2007〕47号)以及网站协同办公、网上审批等有关文件的要求,考评各单位完成2007年电子政务重点工作和建设任务(考核指标见附件1、附件2)。
三、考核评价方式和考核评价组织
(一)考核评价方式
1.本次考核评价采取单位自查自评、区信息办组织对电子政务绩效指标项打分和综合评议相结合的方式,汇总日常工作情况、在线监测情况、数据统计分析、专项检查情况和年底各项任务目标完成情况,整体评估电子政务在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增强城市管理能力、提高工作效率和降低成本等方面实现的绩效目标。
2.电子政务绩效指标项评分方法。电子政务绩效考核指标的三级指标项(附件1),每项满分为10分,如本单位无该项,则该项为0分,三级指标项的总分为2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