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淮南市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淮府办秘〔2012〕46号)
凤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安徽省贯彻<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经市政府同意,成立淮南市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孙全玉(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刘承烈(市政府副秘书长)
葛晓辉(市教育局局长)
成 员:张向明(市发改委副主任)
张琳娜(市财政局总会计师)
李宗林(市审计局总审计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