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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南洋职业培训学校申请增设培训项目的复函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南洋职业培训学校申请增设培训项目的复函
(穗劳社函〔2005〕606号)


广州市南洋职业培训学校:

  你学校《关于申请增开国家职业资格培训项目的报告》收悉。经审查研究,同意你学校开设如下培训项目:人力资源助理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企业助理培训师(国家企业资格三级)、企业培训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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