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广东省特种设备协会开展高技能人才评定工作的复函
(穗劳社函〔2005〕550号)
广东省特种设备协会:
你会《关于2005年广州市电焊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高技能人才评价的工作方案》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协会开展高技能人才企业评价认证工作。
一、请按本局《关于开展企业高技能人才评定工作的通知》(穗劳社函〔2004〕504号)要求,加强与广州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联系,认真做好此项工作。
二、请根据评委的资历情况,分别建立技师、高级技师两个评定委员会,并依照职能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