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05年广州市属技工学校招收从化增城教育扶贫生工作的通知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05年广州市属技工学校招收从化增城教育扶贫生工作的通知
(穗劳社函〔2005〕471号)


各有关单位:

  经市领导同意,2005年广州市属技工学校将在从化、增城两市招收400名教育扶贫学生。为做好招生工作,根据《广州市属技工学校承担从化、增城市贫困学生教育扶贫任务实施方案》,以及市发改委、劳动保障局、财政局、农业局、招生办、从化市政府、增城市政府等部门联席会议的精神,现就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及要求

  (一)从化、增城市农业户口,有入读技工学校意愿且家庭人均年纯收入在1500元人民币以下的应届初中毕业生(若生源不足,可用余下的指标招收1500-2000元间的学生)。原则上每户贫困家庭只能有1名子女享有教育扶贫资格。

  (二)符合国家制定的技工学校学生招生身体条件和所招专业的特殊要求。

  (三)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没有受过学校处分。

  (四)符合计划生育或受过学校奖励的贫困家庭子女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资格。

  二、学习费用

  学制3年,在校学习2年,实习期1年。学生在校学习的2年期间,经物价部门批准的学杂费、住宿费、实习实验费、职业资格证书考证费、书本资料费、生活费及其他一次性代收费,每年共计9800元,由广州市财政资助解决。其中3500元用于学生当年的生活费,由学校按月足额发放给学生。实习期间(第3年)学校免收学杂费、住宿费、实习实验费、书本资料费,生活费等其他费用由学生自理。

  三、组织报名

  凡要求参加报读的从化市、增城市的扶贫生,均须办理报名手续,并对应招生的学校填报四个志愿。报名的组织工作由从化市、增城市政府牵头,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具体负责,教育、民政、农业行政部门配合。

  四、资格审核

  由从化市、增城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牵头,会同其他有关部门对报名学生的资格进行审核,将认定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报广州市劳动保障局,审查后移交市招考办。报送的内容含:考生号、考生姓名、报考学校的志愿。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