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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广州市交通系统开展高级技师考评工作的复函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广州市交通系统开展高级技师考评工作的复函
(穗劳社函〔2005〕473号)
广州市交通委员会:
你单位《关于在广州市交通系统开展高级技师考评工作的函》(穗交函〔2005〕576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在广州市交通系统开展高级技师考评工作。在考评工作中如遇有问题,请及时与本局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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