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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广州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开展技师考评工作的复函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广州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开展技师考评工作的复函
(穗劳社函〔2005〕380号)
广州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广州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开展行业技师考评工作的请示》(广汽工报〔2005〕16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公司开展行业技师考评工作。
请按本局《关于开展企业高技能人才评定工作的通知》(穗劳社函〔2004〕504号)要求,加强与广州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联系,认真做好此项工作。开展工作中如遇有问题,请及时与本局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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