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技师申报条件且持同类专业(工种)的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者,经过“四新知识”培训,可直接向广州市高级技师考评委员会办公室申领技师职业资格证。申报材料包括身份证、职称证书、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四新知识培训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个人技术论文(专业技能方面),技师审批表一式三份。由办公室组织市高评委专家组对申领人的资料进行审核后,送广州市高级技师考评委员会审定,领取技师资格证书。
八、考评工作程序
(一)资格审查
报名点将报考者资料送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审查,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反馈给报名点。
(二)领取考核鉴定通知及有关资料
考点根据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确定的批准参加技师考评的名单向申报人收缴考核鉴定费用,发考核鉴定通知书、复习资料和考核大纲、技师审批表等材料。申报人在培训班开班时提交技术总结或论文。
(三)培训
为配合技师考评社会化管理工作开展,经本局批准的各有关培训机构可常年开设高级职业技能培训和“四新知识”培训,广州市技师协会提供指导和服务。
(四)考评日程安排
知识考试:6月18日,9月18日,11月26日。
技能考试、技术总结(论文)答辩: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安排各考点在6月底、9月底和12月上旬前完成。
“四新知识”考试:非模块化考核工种由广州市技师协会统一安排。
报考人数众多的工种,经批准,可根据情况另行安排日期开考。
(五)报送考核合格者材料
考点指导考生于考试前填报《广州市技师审批表》(一式三份)或《广州市高级技师评审呈报表》(一式三份)。
考核工作结束后,各考点于15个工作日内将考核合格者的送审材料(包括审批表、呈报表、相片、证明材料、学历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中级/高级/技师资格证复印件、工龄证明、实操/答辩评分表、技术总结/论文、技师评审表、特种作业操作证等)及填写《广州市技师、高级技师考核发证审批名册》送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核对、整理送审材料确认盖章后,送市高评委办公室。
(六)资格评审
由市高级技师考评委员会对参加社会化考评技师、高级技师常规化考核合格人员、特殊认证、转系列人员和参加行业考评高级技师合格人员进行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