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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05年广州市技师、高级技师社会化考评工作的通知


  (十七)钢筋工、手工木工、精细木工技师:设在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职业技能鉴定所(地址:建设六马路11号,联系电话:83867768)。

  (十八)计算机程序设计员、计算机网络管理员技师:设在广州市冶金技师学院(地址:白云区夏茅广花一级公路旁,联系电话:86080417)。

  六、特殊认证

  (一)特殊认证范围

  1、技师认证:本市户口或在本市工作,在本职业(工种)连续工作15年以上(计算机类专业5年以上),在本职业(工种)技能上有突出技术水平的能工巧匠,不限职业资格证书等级,可直接申请技师认证。证书认证范围:

  (1)荣誉证书(技能方面)

  ①获国家、省、本市、本市以上科委(科协)评选前三名,技改、技革优秀成果证书(限主办人员)。

  ②获本市以上人民政府颁发的荣誉证书(技能方面)。

  (2)竞赛证书

  ①获国家、省级技能竞赛前六名,本市技能竞赛前三名(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组织)。

  ②获行业组织的全国性、国际性技能竞赛(综合性)前三名。

  2、高级技师认证:本市户口或在本市工作,持技师职业资格证书,获国家级技能竞赛前六名、省级技能竞赛前三名(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组织),可晋升高级技师。

  以上资料为特殊认证的主要依据,其他证书、著作或资料仅作旁证材料。

  (二)认证程序

  1、申请人填写广州市技师审批表(特殊认证)申请表格。

  (1)由所在单位出具从事该工种15年以上工龄和获奖的证明,加盖印章。

  (2)获奖证书、成果特长展示、著作或论文等材料。

  (3)个人技术工作经验总结(字数不少于2000字)。

  材料按表的具体内容要求填报(各一式三份,技术工作经验总结、获奖证书、成果特长展示等复印件统一用A4纸),交所在单位审核,加具意见并盖章确认材料的真实性。

  2、申报材料送广州市高级技师考评委员会办公室(地址:万福路139号八楼广州技师协会,联系电话:83352338),申报人须参加“四新知识”考试,由市高评委办公室组织市高评委专家组审核后,交广州市高级技师考评委员会审定。

  七、转系列申领技师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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