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事本职业(工种)连续工龄8年以上(计算机类5年以上)或累计工龄满13年以上者。
2、技工学校或中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毕业生,持《中级职业资格证书》毕业后具有本工种工龄满5年以上;
3、持有《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满5年以上;
4、具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本专业工龄满4年以上;
5、具有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本专业工龄满3年以上;
6、具有相关专业助理讲师、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校、职中、中专)二级实习指导教师以上职称,本专业工龄满3年以上。
特种作业工种还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汽车驾驶员除持有驾驶证外,还须持有30万公里无事故记录证明。
(二)高级技师报考条件
1、取得技师职业资格满3年以上者;
2、取得同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以上,并取得对应职业(工种)《高级职业资格证书》者;
3、取得技师资格满2年,并具有与申报专业相同或相近的高级职称者;
4、取得技师资格满2年,且从事本专业(工种)15年以上者。
(三)申报技师、高级技师的工龄时限按截止2005年12月31日计算。
三、考核项目和办法
考核分模块化考核和常规化考核两种模式。
(一)模块化考核。
1、车工、钳工、维修电工、电焊工4个职业(工种)为实施模块化考核工种。
2、鉴定办法。
(1)采用“科目60分合格制”的评定办法:每模块满分为100分,按照配分比例,相加合计为每一科目的总分,60分合格;每一科目考核均合格,方可核发技师、高级技师资格证;考生若有科目不合格的,则两年内补考不合格的模块,按照补考成绩重新计算科目总分,合格后方可核发技师、高级技师资格证。
(2)科目名称。
科目
| 模块
| 分配比例
| 备注
|
公共知识
| 四新知识
| 50%
| 为引导技师学习新技术,今年采用开卷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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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企业管理知识
|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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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知识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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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知识
| 专业知识
| 70%
| 由鉴定中心组织统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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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知识
| 30%
|
操作技能
| 实际操作
| 70%
| 组织专家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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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能力
| 30%
|
论文答辩
| 潜在能力
|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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