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广州市市政园林局继续开展技师考评工作的复函
(穗劳社函〔2005〕174号)
广州市市政园林局:
你局《关于申报广州市市政园林局技师考评实施方案的函》(市政园林〔2004〕2328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局2005年度开展抄表收费核算员、变电站值班员、维修电工、汽车驾驶员、钳工等五个工种的技师考评工作。
由于国家暂时未公布管道工、绿化工、花卉工、观赏动物饲养员四个工种的技师标准,请你单位会同广州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广州技师协会,组织专家组对此四个工种进行论证,根据专家组的意见拟订出考评标准再报本局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