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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就业训练中心建设成为市综合性职业培训基地方案》的通知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就业训练中心建设成为市综合性职业培训基地方案》的通知
(穗就〔2004〕23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2004年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评办法的通知》(粤府办〔2004〕41号)要求,现将《广州市就业训练中心建设成为市综合性职业培训基地的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广州市就业训练中心建设成为
市综合性职业培训基地的方案

  市就业训练中心于1997年根据国家“就业训练条例”的有关要求成立,按照市编委制定的工作职能开展工作。该中心紧紧围绕劳动就业的中心任务,集思广益,开拓进取,团结奋发,扎实工作,并取得了显著成绩,曾受到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和表扬,彭佩云副委员长、沈柏年常务副市长等领导曾亲临参观指导。为了更好地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优化培训资源,创新培训机制,开创培训就业工作新局面,按照广东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建立职业技能培训示范基地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创建综合性职业培训基地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建设综合性职业培训基地必须坚持社会化、市场化的发展方向,坚持优化资源配置,发挥整体优势,以培训促就业,为就业服务的指导思想。通过深化培训改革,扩大培训规模,扩大培训对象,使广州市就业训练中心办成一所兼有职业需求预测、职业培训、职业技能介绍紧密联系的多功能的综合基地。将就业前培训和在职培训结合起来,把再就业培训和促进再就业结合起来,把职业培训与考核鉴定结合起来,形成新的培训机制。

  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再就业培训,近期年培训和鉴定量达到15000人,最终达到20000人以上。加强对企业下岗失业人员的转岗转业培训、农村劳动力和创业培训,培训合格率达90%以上,技能鉴定合格率达80%以上,创业培训年培训量达到2000人以上。

  二、建立市级综合职业技能培训基地的可行性

  (一)该中心地理位置合适、场地规模适中、教学设施较完备,是广州市目前较大的政府办学机构。

  2003年,在市劳动保障局的直接领导、关心和支持下,将万福路139号楼全部划归该中心使用。作为技能培训的场地,该场地占地5500平方米,能够同时容纳1200人培训。目前该中心拥有全职、兼职教师60多人、教学设施完备,各项规章制度健全,管理目标明确,实行主任负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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