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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本区“十二五”时期教育发展规划的通知

  (三)依法增加教育经费投入
  42.完善以政府财政性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机制。进一步加大政府财政对教育投入的力度,确保财政性教育经费依法实现“一个提高”和“三个增长”。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把教育作为财政支出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年初预算和预算执行中的超收收入分配都要体现法定增长要求。严格教育经费预算管理,强化人大教育执法检查和政府教育督导检查。健全非义务教育阶段培养成本分担机制,完善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制度。
  43.加强教育经费管理。健全预算管理机制,科学编制预算,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充分发挥教育经费咨议小组的作用,提高教育经费使用与管理的有效性。提高经费拨款的科学性,健全项目申报、评审、立项论证制度。加强教育经费使用监督。加强学校财务会计制度建设,不断提高财会人员素质,完善学校综合预算管理。加快推进区教委会计核算中心的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核算中心的职能作用。完善学校收费管理办法,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和资金使用办法。坚持勤俭办学,建设节约型学校。
  (四)不断改善学校办学条件
  44.提升教育信息化水平。对现有多媒体教室升级改造,40%的中小学教室建成新型的多媒体互动教室,为推进课堂教学方式改革、提高教学质量提供硬件保证。开展校园网升级改造,20%的学校基本建成数字校园。实现全区中小学校园无线网络覆盖。加快建设网络教研资源体系和网络学习课程,建设开放灵活的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促进优质教育资源普及与共享。不断完善教师研修网、终身学习网、考务网、校安网、心理咨询网、学生娱乐网等网络建设,推进教师读书网、学生学习网、校园建设与管理综合评估系统和家校互动平台建设,为教师、学生和居民提供便捷、及时、多样的教育服务。不断完善海淀教育网,健全电子政务、电子校务体系,创新政务管理和校务管理。
  对全区中小学干部教师进行新一轮的信息技术培训,提高干部教师应用信息技术水平,促进教师更新教学观念、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益。
  45.加快推进校舍建设与改造。完成以抗震加固为主要内容的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小学规范化建设工程和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全面提升学校办学条件和校园文化建设水平。完成永丰地区清华附中分校建设,完成温泉地区一零一中学分校、翠微小学分校、北部新区实验幼儿园建设,完成苏家坨、太舟坞和大牛坊等地3所配套小学和7所配套幼儿园的建设,完成城乡结合地区唐家岭小学、前八家小学等学校的新校址建设,明显改善北部和城乡结合地区学校办学条件。
  完成交大附小外迁新建、五一小学整体改造、太平路中学操场扩建、二零六中学综合楼建设、农大附小和二十中学教学楼建设等20余所学校的基建工程,进一步改善城区学校办学条件。
  新建40所、改扩建20所幼儿园,不断扩大学前教育办学规模,更好地满足适龄儿童的入园需求。
  (五)严格依法行政、依法治校
  46.提高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明确和规范教育行政部门职责及具体工作流程,提高依法行政的规范性和实效性。规范教育执法行为,依法维护学校、校长、教师、学生和举办者的权益,加大对教育违法行为,特别是违法办学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大对教育收费和教育经费使用的监管力度。加强教育系统重大项目建设和经费使用全过程审计,确保建设过程和经费使用规范、安全、有效。健全学校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管理制度,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加强对校舍出租、合建的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推行评议考核制。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完善教师、学生行政申诉制度,做好教育行政救济工作。支持学校和其他社会组织开展教育法律咨询与服务,建立教育法律援助制度。完善教育信息公开制度,保障公众对教育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主动接受区人大的监督检查,加强监察、审计、司法等专门监督,加强教育督导部门的监督与指导,加强社会监督和评议。
  47.大力推进依法治校工作。各级各类学校依照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学校章程和各项制度,依法履行办学职责,从严治校,从严治教,认真纠正违法违规办学行为。加强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重视发挥工会、教代会的作用,保证教职工对学校重大事项决策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尊重教师权利,保障学生的受教育权。加强学校法制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师生员工的法律素质和公民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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