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本区“十二五”时期教育发展规划的通知

  2.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支持。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新增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合理确定公办园教职工编制和收费标准,保证公办园可持续发展。完善对非教育行政部门举办幼儿园给予专项经费补助和奖励的制度。加大对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的管理力度,健全配套幼儿园接收、承办和管理机制,保证配套园与住宅同步规划和建设并及时交付教育行政部门。加大对民办园的支持和管理力度,制定引导支持民办园面向大众、提供普惠性服务的办法。实施全纳教育,基本满足残障儿童及家庭对学前教育的需求。关注贫困家庭儿童及来京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学前教育。分类治理、妥善解决无证办园问题。
  3.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规模。创建8所市级示范园,全区市级示范园数量达到20所,占全区园所总数10%以上。创建10所一级以上幼儿园,一级幼儿园达到园所总数70%以上。将民办园、农村中心园全部纳入级类管理。
  4.强化工作指导,提高保教质量。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结合,寓教于乐,防止和纠正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全面推进以园为本教研制度建设。建立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监管体系,严格执行幼儿园准入和年检制度。落实保教人员资格准入制度,加强保教人员队伍建设。优化幼儿园办园理念和课程建设,培育办园特色,促进儿童全面健康发展。

  (二)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5.切实减少校际差距。继续推进名校承办、委托管理、结对帮扶等工作,充分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带动作用,促进相对薄弱学校跨越式发展。充分发挥小学学区的统筹协调功能,促进学区内各小学教育发展相对均衡。推进初中学校协作体建设,加快提升初中办学水平。实行教师定期交流制度,特级教师、市区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每年按一定比例全职或兼职支教。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双向交流工作。落实向相对薄弱学校倾斜的教师职称评定和骨干教师评定制度,引导骨干教师向办学相对薄弱学校流动。完善义务教育教师绩效工资制度,减少校际之间教师收入差距。加强海淀教师研修网和优秀课程资源库建设,促进教育资源共享。推进“小升初”办法改革,完善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初中的办法。加大对发展有实效、办学有特色中小学的宣传力度。
  6.加快缩小城乡教育差距。建立城乡一体化义务教育发展机制,在资金投入、学校建设、教师配置和教师待遇等方面向农村倾斜。认真总结农村地区中小学提高办学水平的成功经验,不断提升农村教育质量。抓住北部地区建设和城乡结合地区改造的契机,在北部地区和城乡结合地区新建一批中小学,使农村地区成为优质教育资源新的聚集地,实现北部教育水平与南部城区基本相同。改善农村教师工作条件,实施农村地区教师专业发展培训项目。建立由教研、科研人员和特级教师组成的教学指导团,定期深入农村学校,指导农村教师专业发展。
  7.全面提高办学质量。完善中小学教学质量监测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促进教育质量不断提高。巩固小学素质教育优质校和区级高中示范校创建成果,开展中小学特色校创建活动,引导学校以提高质量为核心,提升办学水平,努力办出特色。小学素质教育优质校达到40所以上、市区级高中示范校达到20所以上,建成40所以上中小学特色校。
  8.完善来京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保障体制。加大公办校接收来京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工作力度,加强对已批准的来京务工人员自办学校的支持和管理。积极稳妥推进规范未经批准的来京务工人员自办学校工作。
  (三)促进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
  9.开展普通高中特色学校创建工作。制定普通高中特色学校建设评估标准,建立有利于促进普通高中学校特色发展的督导评估机制和制度,为高中学校的特色发展提供相应的政策支持。通过政策指导和资源配置,引导高中学校合理定位,在不同层次和不同领域办出水平、办出特色。建成15所具有比较稳定、独特教育风格和鲜明文化特征,育人效果突出,充满办学活力的高中特色校。
  10.建立高中特色课程体系。在落实普通高中国家课程计划的基础上,构建有利于高中学生发展的特色课程体系。赋予学校更大的课程管理自主权,鼓励普通高中开发、建设特色课程。创新教学模式和运行机制,建设灵活多样、适合学生发展的高中选修课程。针对不同学生的发展需求,设计各具特色的实践活动。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