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重点工程
(一)市级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中心建设工程
以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体系为目标,整合现有资源,建设10000平方米的市级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中心,重点配置和完善安全生产监管监测检验设备、化学品鉴定分析设备、信息设备等,加大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实施“311工程”,即建设“三个中心、一个基地、一个平台”。
整个工程实行分期分批建设,在5年内完成,整个投资约1200万元。
1.建设市级安全生产检测检验中心。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测中心的基础上,重点建设非煤矿山安全实验室、职业危害检测检验实验室、事故分析与鉴定实验室,创建省级“安全生产重点实验室”,搭建“产、学、研”一体化平台。开展危险化学品、金属非金属矿山生产安全和职业健康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安全生产、职业健康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实施在用危险设备、设施、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性能以及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检验和抽查;承担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以及职业危害、事故技术分析与鉴定工作,承担职业安全健康许可前的核查审查工作,开展危险化学品危险性鉴别分析,配合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和应急救援工作。建立危险化学品、金属非金属矿山生产安全信息、职业危害申报和劳动防护用品生产信息数据库。
2.建设市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建立市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信息平台,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信息采集、分析、整理、上报、发布和应急预案报备、管理等功能,并与省应急救援指挥信息平台对接,分步实现省、市、区和各专业应急救援信息平台的互联互通,形成既统一协调、完整有序、分工明确,又能独立实施专业救援的应急指挥体系。完成我市生产安全应急预案报备工作,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提供决策依据。以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矿山透水、火灾和坍塌事故、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为目标,整合社会资源,建立化学物资、排水设施、通风设施、挖掘机械、运输车辆、通讯设施、个体防护设备等市级应急救援物资储备数据库,实施动态管理,满足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物资及时、充足的调度应用需要。
3.建设市级重大危险源普查与监控中心。提升重大危险源辨识、分类能力,实现三级以上重大危险源关键参数远程集中实时监控和重大危险源申报的信息化管理。逐步构建市、区(街办)、乡镇(社区、村)、企业重大危险源动态监管及监控预警体系。
4.建设市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考核基地。以市安全教育培训中心为依托,整合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资源,建立市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考核基地,逐步完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体系。重点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培训与考核,开展区长(开发区管委会主任、街办主任)、乡镇长(社区、村主任)、各乡镇(社区、村)安全监管人员安全培训。实现电化教学、远程教学、网上学习、实际操作培训、模拟执法训练、网上考试等功能。建立鄂州市安全生产培训信息数据库,实现安全生产资格证网上查询功能。建立教育资源数据库,为社会提供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公益性服务。
5.建设“金安工程”技术平台。认真实施国家、省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工程,充分利用现有的信息技术及应用条件,构建高效灵敏、反应快速、运行可靠的国家、省、市、区(街办)四级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并逐步向各乡镇(社区、村)延伸。将事故隐患纳入安全生产信息系统管理,从技术手段上确保全市安全生产调度与统计的及时性与完整性,实现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等行业安全生产执法文书的自动生成、归档管理、综合统计分析等功能,进一步发挥安全生产信息的分析和指导作用,提高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的辅助决策水平,推动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
(二)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工程
继续加大市、区(街办)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力度。完善监管监察执法必要用房、用车、便携式安全检测设备和个体防护设施,实现市、区(街办)、乡镇(社区、村)三级安监部门办公用房达标率100%;监管执法装备配备达标率分达到100%、80%以上和60%以上。分批解决全市各乡镇安全监管用房,配备车辆、电脑、照相机、摄像机以及个体防护等专用装备。实现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执法工作的现代化、标准化、效能化和信息化。整个工程分三期进行,首先,解决市安监部门的办公场所、监管监察基础设施和装备的问题;其次,解决区(街办)安监部门的办公场所、监管监察基础设施和装备的问题;最后,解决各乡镇安监部门的办公场所、监管监察基础设施和装备的问题。总投资约8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