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争取列入2013年省政府立法计划的政府规章
1、《青海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制定理由:近年来,我省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比较突出,工程安全事故呈上升态势,2011年 1至6月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共发生伤亡事故6起,死亡9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增加两起,上升50%,死亡人数增加5人,上升125%,安全生产形势相当严峻。目前,在安全监督领域,存在少数建设单位质量主体意识不到位,施工单位盲目压缩建设工期和费用,部分施工、监理单位不履行责任,部分从业单位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危险性较大工程现场监管不到位等诸多问题,为规范质量安全行为,需制定该办法。
责任处室:建筑市场与工程质量监管处
工作进度:2012年上半年进行调研修改论证,9月底向省政府法制办提交送审稿,力争列入2013年省政府立法计划。
2、《青海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
制定理由:国务院于2011年1月22日颁布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进一步规范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与评估、对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合法权益,缓解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引发的利益冲突和矛盾纠纷,维护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当前,我省正处在改革发展的关键阶段,也处在城镇化快速发展的重要时期,保障性住房、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建设工作任务繁重,因此,有必要结合我省实际,对《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做进一步细化,通过完善征收程序,加大公众参与,统筹兼顾公共利益和被征收人利益。
责任处室:房产处
工作进度:2012年9月底以前完成起草调研论证工作,年底前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向省政府法制办报送送审稿,并争取列入省政府2013年立法计划
3、《青海省建筑市场转包、分包违法违规行为认定及处罚实施细则》
制定理由:目前,我省建筑市场存在常见的违法违规行为,如转包、肢解分包、违法分包,围标、串标及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或由于拖欠工资引发的集体上访事件等,由于现行的法律法规中尚未规定明确的认定方式和处罚办法,建筑市场执法检查中对这些违法违规行为,没有有效的查处依据,从而影响了执法力度和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的效果。结合当前出现的新问题和新情况,制定查处转包、肢解分包、违法分包、围标、串标及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或由拖欠工资引发的集体上访事件等行为的政府规章,是十分重要的。